根據該辦法,船齡在13年及以上(2000年底前建成),或船齡雖在13年內但噸位在200總噸以下的小噸位干散貨船舶(且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間,至少有一次通過京杭運河干線,并有相應的船閘過閘記錄)符合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拆解范圍。
該辦法規定:在“兩橫一縱兩網十八線”范圍內的小噸位船舶,實際船齡按照《過閘小噸位拆解船舶船齡系數表》計算;而對于船齡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老舊貨運船舶,實際船齡則按照《老舊運輸船舶船齡系數表》確定。補貼標準計算方法為:單船補貼金額=補貼基數*船舶總噸*船齡系數*船舶類型系數。此外,對于未滿足拆解條件但在“兩橫一縱兩網十八線”內經營的現有船舶進行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以及新建液化天然氣動力示范船、示范船等新型船舶的,也將對其進行一定程度的補貼。整個拆解補貼實施時間至2015年12月31日結束。
據了解,諸暨市有注冊運營貨運船舶252艘,經港航部門統計,初步確定符合拆解補貼的小噸位船舶156艘,計20295總噸。船戶自行審報意向在2014年拆解補貼58艘船舶,計780萬元補貼資金已上報紹興市港航部門,待逐級審批同意下撥資金后,預計在今年第三季度可正式開展拆解申請。